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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获证客户须知(授予、拒绝、保持认证、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更新、暂停或恢复或者撤销认证资格)
ISC 坚持“以科学、高效的管理,不断拓展的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客观公正、专业的认证服务”的 原则,对公司作出的授予、拒绝、保持认证、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更新、暂停或恢复或者撤销认证/注册决定负责。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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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公正性与保密承诺
ISC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我国测量/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和服务认证认证机构的要求,最高管理层对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过程中的公正性和保密性承诺如下: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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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申请认证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3.1.1 获取 ISC 认证公开文件和信息。3.1.2 申请认证、接受审核和认证决定过程不受歧视。3.1.3 对审核计划安排和可能影响认证公正性的审核组成员提出调整和变更的要求;澄清不符合事实和对审核报告提出意见;对 ISC 认证审核工作、审核结论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问题有权向 ISC…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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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ISC 的权利和义务
4.1.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规范文件的要求,制定ISC的认证审核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4.1.2 在拟认证的范围内按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实施审核并做出认证决定。4.1.3 要求客户按认证合同的约定支付认证费用。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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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管理体系认证程序
5.1.1 申请测量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源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诚信管理等管理体系以及服务认证的组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持有有效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对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已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当申请客户存在多场所并与总部一起申…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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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已认可的认证证书转换办法
对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在认证机构之间进行转换,即:一个已认可的认证机构(接受机构) 承认另一个已认可的认证机构(发证机构)颁发的现行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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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
7.2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原则和要求7.2.1 认证证书和标志只能由获证方在获准认证范围内使用,不准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或借用、冒用。 使用时必须与获证方单位名称和产品名称放在一起,并将认证注册号标于认证标志下方。7.2.2 认证证书为三年(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五年),在…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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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
ISC为了保持认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建立并实施《申诉、投诉和争议程序》,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各利益方和获证组织的监督,以认真的态度受理和处理每一件申诉、投诉和争议。以确保与认证有关的客户对 ISC 的申诉/投诉和争议的问题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以维护 ISC 的信誉和…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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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信息通报的要求
9.1.1 获证客户其产品发生重大事故要即时上报 ISC,通报的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措施实施情况说明等。9.1.2 当获证客户遇到以下情况(不限于)时,应向 ISC 通报下列有关信息:1)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的变更;取得的行政许可资格、…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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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认证收费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制订,适用于 ISC 所开展的认证服务收费。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