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换版通知
2021/9/7 8:53:43各分公司、合作方、审核员、获证组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新版《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HACCP体系认证标准由CNCA-N-008:2011转换为CNCA-N-001:2021,依据CNCA《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CNAS-SC17:2017《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和公司关于《HACCP体系认证转换方案》的要求,本机构对换版审核的申请受理环节进行以下规定:
一、转换时间要求
1、HACCP体系认证的转换过渡期为标准发布后的17个月,即在2022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CNCA-N-001:2021代替CNCA-N-008:2011认证标准的转换工作,转换期内,客户仍然可以依据旧版标准申请或保持认证,公司初次认证和再认证颁发的依据旧版标准的认证文件,其认证有效期不超过 2022年12月31日(即旧版标准的转换截止期)。
2、从2021年9月15日起,已获HACCP体系认证的获证客户可结合监督/再认证审核或专项评审申请HACCP体系认证;新认证客户可自愿选择按CNCA-N-001:2021或者CNCA-N-008:2011标准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公司从2021年12月31日起,不再接受依据CNCA-N-008:2011标准认证申请,不再安排依据 CNCA-N-008:2011标准的监督/再认证审核;已按CNCA-N-008:2011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在2022年12月30日前按CNCA-N-001:2021标准转换完毕;从2022年12月31日起,未能转换的依据CNCA-N-001:2021标准颁发认证证书将自动失效,未完成转换的客户可按初次审核申请认证。
二、获证客户证书转换应做的准备工作
要求各获证组织及时对体系的换版工作进行策划、准备、实施,并完成以下工作:
1、已组织体系内相关人员,包括对体系运行负有关键职责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内审员等进行新版标准培训,能够充分了解掌握新版标准修订变化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识别新旧标准在组织应用中的差异,根据差异对组织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实施;
3、对所有涉及管理体系有效性的部门进行了修订后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并按新要求运行管理体系;
4、按照新版标准更新现有管理体系以确保体系持续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并保持有效性;
5、在外部审核前至少进行一次以新版标准为审核依据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
6、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向我公司提交书面转换申请,并提交申请要求的相关资料。
三、转换申请
1、申请转换的获证客户,应向技术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认证标准转换申请书》,并提交企业换版的体系文件、内审管评资料(申请时尚未完成内审管评的,需在现场审核前补充提交)及其他相关资料。
2、客户在申请转换时,需表明转换方式,可申请结合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或专项审核。
3、客户需在申请时表明已识别了新旧标准在组织内应用的差异,并制定了必要的措施以确保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并说明是否对体系文件进行了修订,是否实施了内审、管评。
四、后续事宜处理
1、未按期转换的认证证书的处理
从2022年12月31日起,需实施监督审核的企业如不能按CNCA-N-001:2021实施,原证书将被暂停,如暂停期内仍不能按CNCA-N-001:2021实施,证书将被撤销。
2、未按期转换的获证客户的处理
市场部提前将暂停及撤销事宜通知到客户,确认相关信息,并提交暂停、撤销申请至技术部;未按期转换的获证客户证书暂停、撤销后,由市场部通知客户,发放暂停、撤销通知书。市场部与企业联系并确认,如企业按新标准实施认证申请,将按初审流程受理。
在转版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公司联系。
电话:市场部010-58246991 技术部010-53516258
特此通知!
附:申请表
北京国标联合认证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